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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解读:鼓励创业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08-1-8 16:25:00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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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就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在总结我国近年来就业工作的实践,深入认识扩大就业的规律,科学分析我国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一,这是针对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呈下降趋势的特点提出来的。近年来,由于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我国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的作用有所减弱,“九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能带动90多万人就业,“十五”时期下降到仅能带动80多万人就业。因此,在当前的经济结构下,即使保持同样的发展速度,仅仅依靠经济增长来扩大就业,显然是不够的。尤其是在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形成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第二,这是依据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提出来的。劳动者在创业的时候,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还可以通过合伙创业、组建公司等方式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创业主体。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时,许多下岗职工不是等着国家或企业给自己重新分配岗位,而是勇敢地走出去,艰苦创业,不但自己当上了创业者,还带动或帮助同自己一起下岗的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近年来组织创业培训的实践证明,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下,一个职工创业一般可以带动五个职工实现就业。

        第三,这是着眼鼓励劳动者积极创业提出来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普查,我国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量只有2.5个,比一般发展中国家还少22~27个。企业数量少,就业的容量当然也就小。目前,不论是学有所长的大学毕业生,还是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年轻打工者,就业时多数都是托亲靠友,希望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很少有人主动地去创业、去办企业。教育部统计表明,2005年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只占毕业生总数的0.4%。北京作为全国的“人才大本营”,在2006年17.5万名高校毕业生中,选择自主创业的也仅有146人,不到毕业生总数的0.1%。这表明我国新成长劳动力的创业精神还很不适应扩大就业的要求,必须鼓励全社会劳动者,特别是精力旺盛的青年人大胆创业。

        为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一方面,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政府要从鼓励劳动者创业出发,在税费征收、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给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方便,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要加快制定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的优惠政策,扩大扶持创业的范围。另一方面,要加强就业观念教育。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越来越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劳动者要主动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通过劳务派遣、家政服务、承揽大公司的外包业务等多种形式,或实现就业,或组建公司去创业。党的十七大报告还强调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创业培训是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要加强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创业培训的成功率。

        我国人口多,就业任务重,解决好就业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扩大就业,不仅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劳动者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更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鼓励开展各种类型的创业活动,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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