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
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新一轮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规定,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双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养老、医疗)补贴发放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把关,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作了明确的界定,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办法:一是企业招录用各类失业人员,持被录用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包括就业录用登记表)及《再就业优惠证》等资料,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补贴的金额按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二是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再就业优惠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料,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报名参加职业资格或创业培训,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实际缴纳额的60%给予补贴。发放时间:9月20日——12月20日止。
通过以上工作,推动了企业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社会保险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促进双江经济发展和维护双江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云南双江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通过以上工作,推动了企业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社会保险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促进双江经济发展和维护双江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云南双江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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