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临沧市劳动力市场 临沧市人才招聘网-云南省临沧市领先的人才招聘服务综合站点
公司 职位
  您现在的位置:临沧市劳动力市场 临沧市人才招聘网 >> 人力资讯 >> 疑难解答 >> 查看信息
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问答
  •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07-1-8 16:58:00 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
  •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次 【我要评论】 【我要打印
  •      为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再就业,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30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近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编写了《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问答》,供各地参考。

        一、为什么要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

        对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国有企业通过这项 改革措施退出市场的过程中,职工的安置至关重要。不仅涉及到破产企业所有职工的切身利益,并且关系到企业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要求和政策,2006年8月,劳动保障部在全国部署就业新起点计划试点工作,结合企业破产实施过程和针对职工特点,制定"一揽子"系列性的促进再就业措施。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深入企业,提前介入和主动工作,使职工在破产过程中更好地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和安置方案,更积极地参加再就业活动,更快地实现再就业。

        二、如何部署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

        就业新起点计划是针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新计划。计划中对劳动保障部门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特别是将再就业服务工作延伸到企业提出了很多新要求。对于那些已对此做了大量工作,积累相应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地区,应按计划普遍推行,对所有列入全国关闭破产计划项目的企业,逐户实施。而对那些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选择单位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再行推广。但由于就业新起点计划的实施期限与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时间进度相一致,仅为三年,因此,需要各省份抓紧时间,尽快部署,及早启动。

        三、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中应该做哪些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是就业新起点计划的组织实施部门,在具体操作中,主要应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建立组织体系,在部门内部明确一位主管领导负总责,确定一个机构负责牵头,并从有关处(科)抽调合适人员组成再就业服务组,由再就业服务组进入企业具体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再就业服务组的工作指导。经常了解本计划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协调,督导内部相关机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相互配合,以便形成合力。同时,帮助再就业服务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抓好落实,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再就业服务组与破产清算组是什么关系?

         再就业服务组与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不同,但在具体工作中应有所联系。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是整体负责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工作涉及范围较广,主要包括保护破产财产,清理债权债务,制定破产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落实职工安置政策,以及办理企业破产终结事宜等。再就业服务组的职责比较专一,就是在劳动保障部门领导下,在企业具体组织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将再就业服务措施延伸到企业,通过采取一系列再就业服务活动,帮助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在企业实施关闭破产过程中,再就业服务组应与企业破产清算组加强协调,及时沟通有关情况,争取企业破产清算组的支持和帮助,全面掌握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情况,搞好政策的衔接,以便更好地实施本计划。

        五、再就业服务组应该什么时候进入企业,如何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再就业服务组应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进入企业,可以在企业破产清算初期,也可以在中期或后期进入。进入企业后,应做好以下实施准备工作:一是与破产清算组进行沟通,摸清职工基本情况;二是根据需要提供再就业服务的人员数量、构成、职业技能、就业能力等情况,研究确定具体服务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测算实施计划所需失业保险基金的额度,编制用款计划,安排好资金来源渠道。整个实施准备工作应在再就业服务组进入企业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在启动阶段,再就业服务组应为职工提供什么帮助?

        再就业服务组在进一步摸清企业职工基本情况,将服务对象进行分类并建档建卡后,应为职工提供以下帮助:首先,要组织召开再就业政策指导会,宣讲再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介绍本计划的内容、实施目的,解答有关问题等。其次,在服务对象自愿的前提下,与他们签订《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为本计划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各省份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协议样本。第三,向签订协议的服务对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初次发放求职补贴。求职补贴是用于服务对象在参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以及求职过程中,在交通和用餐等方面花费的补贴。求职补贴应按月发放,金额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时间为签订协议至实施本计划结束,最长为三个月。整个启动阶段的工作应在实施准备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

        七、在实施阶段,再就业服务组为职工再就业提供什么帮助?

        在实施阶段,再就业服务组要针对职工不同情况分类提供帮助。对已经参加企业重组或到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以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要指导他们按规定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政策扶持。对还没有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应提供以下帮助:首先,在进行群体性职业指导的同时,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进行"一对一"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其次,指导服务对象参加职业培训。对确定了培训项目的服务对象,要告知他们当地政府认定的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机构的具体名称和地点,这类培训机构可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未确定培训项目的,应指导他们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去咨询,寻找帮助,尽快确定培训项目,然后参加免费的培训。第三,指导服务对象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第四,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适时组织专场招聘会,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或通过劳务输出形式组织和引导服务对象异地就业。实施阶段的工作应在启动计划工作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

        八、企业职工如何参加就业新起点计划?

         就业新起点计划的服务对象是:已列入全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并实施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中需要安置的人员。这类人员应在本企业通过以下方式参加本计划:首先,在再就业服务组进入企业后,个人要参加再就业服务组召开的再就业政策指导会,全面了解再就业政策和本计划的内容。其次,个人应主动向再就业服务组提出参加本计划的申请,并与再就业服务组签订《"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签订《"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协议》后,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主动参加相应的再就业服务活动,积极寻找新的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再就业。

        九、企业职工参加就业新起点计划后可以享受哪些再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可以享受三个方面的服务和扶持:一是可以领取一份求职补贴,用于在求职过程中的花费,具体金额为当地失业人员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期限最长为实施本计划的全过程,即不超过3个月。在实施本计划期间,如果职工实现了再就业,那么从实现再就业的第二个月开始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对在参加本计划过程中,不积极参与相关再就业服务活动,不积极求职的,甚至中途退出本计划的人员,会被停止发放求职补贴。二是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免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到当地政府认定的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免费的培训。三是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常规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十、对就业新起点计划实施结束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怎么办?

        对本计划实施结束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当地将会把他们统一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继续提供就业服务和援助,进一步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十一、参加就业新起点计划的职工是否还能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

        参加本计划的人员在享受就业新起点计划提供的各项再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的同时,仍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以及享受相应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政策。

  • 编辑:lcldl【关闭窗口

  • 1.本信息为临沧市劳动力市场 临沧市人才招聘网发布,仅供您参考。
  • 2.本网为纯公益性服务网站,所刊发、转贴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
  • 3.如无意中侵犯你的权益,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我将会尽快给予删除。

  • 上一篇:尹蔚民就贯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 下一篇:台港澳人员来滇就业审批
  • 查看全部评论发表评论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无需注册)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