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实习生认真进行实习,有效地提高实习质量,特拟定如下成绩考核条例。
1、评定方法
实习成绩以百分制记。
2、评定程序
(1)实习生自我鉴定;
(2)实习小组间讨论相互鉴定
(3)实习学校指导老师和实习学校领导对实习生的全面表现作出全面鉴定,并评定成绩;
(4)在全面考核、鉴定的基础上评定优秀实习生(比例为25%);
(5)各教育实习生填写鉴定表,一式两份。
3、有关规定
(1)实习态度或教育实习报告质量考核不合格者,整个实习成绩不及格:
(2)无故不参加实习者,实习考核作不及格处理;
(3)参加实习,无书面实习报告,按不及格处理;
(4)违反实习各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或不服从教育管理者,带队老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回校反省,并按不及格处理;
(5)实习报告和实习环节的有关扣分按相关条例由指导教师执行;
(6)实习过程中善于观察,独立思考,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者,有立功表现者,给予加分。
1、评定方法
实习成绩以百分制记。
2、评定程序
(1)实习生自我鉴定;
(2)实习小组间讨论相互鉴定
(3)实习学校指导老师和实习学校领导对实习生的全面表现作出全面鉴定,并评定成绩;
(4)在全面考核、鉴定的基础上评定优秀实习生(比例为25%);
(5)各教育实习生填写鉴定表,一式两份。
3、有关规定
(1)实习态度或教育实习报告质量考核不合格者,整个实习成绩不及格:
(2)无故不参加实习者,实习考核作不及格处理;
(3)参加实习,无书面实习报告,按不及格处理;
(4)违反实习各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或不服从教育管理者,带队老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回校反省,并按不及格处理;
(5)实习报告和实习环节的有关扣分按相关条例由指导教师执行;
(6)实习过程中善于观察,独立思考,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者,有立功表现者,给予加分。
- 编辑:未知【关闭窗口】
- 1.本信息为临沧市劳动力市场 临沧市人才招聘网发布,仅供您参考。
- 2.本网为纯公益性服务网站,所刊发、转贴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
- 3.如无意中侵犯你的权益,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我将会尽快给予删除。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推荐]甘肃中医学院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办法
查看全部评论发表评论
